



时隔两天,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债券承销业务再迎佳讯!
继4月28日福建省首单银行间市场基金债顺利发行之后,由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牵头主承销的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 于4月30日成功发行,这是福州市首单乡村振兴中期票据。本笔债券发行规模3.3亿元,其中1.4亿元募集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用途,期限5年,发行利率3.99%,创今年以来全省范围内市属企业发行新低。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兴业银行日前出台《兴业银行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要求,坚决执行“四个不变”公开承诺,绘制出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规划图”和“路线图”。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总行工作部署,以实际举措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文章。
乡村振兴票据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新推出的创新产品,结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两会”精神,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建设等项目,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福州新区是2015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14个国家级新区。本期乡村振兴债发行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承担推动福州新区发展的重要使命。发行人拟将募集资金用于福州新区滨海新城二期保障房的项目建设,可提供安置房近400套,为改善周边上千名村民居住环境,提升滨海新城宜居宜业品质贡献力量。
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促进法的颁布不仅为振兴乡村提供了坚实法理依据,也为金融业进一步指明了参与支援乡村振兴的方向。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发行本笔债券,拓宽了发行人的融资渠道,降低了资金成本,为支持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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