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餐饮从业者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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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在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一家大酒店里,餐厅的端菜服务人员(右)按规定佩戴口罩进行服务。
根据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2月1日起,福建省内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规定还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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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一家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快餐企业厨房里,工作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上岗工作。
根据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2月1日起,福建省内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规定还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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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福州市台江区一家大酒店的厨房,厨师们佩戴口罩作业。
根据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2月1日起,福建省内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规定还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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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在一家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餐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美团快递送餐人员佩戴口罩上岗。
根据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2月1日起,福建省内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规定还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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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一家大酒店的厨房进行突击检查。
根据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2月1日起,福建省内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规定还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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