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多举措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
福州新闻网1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记者30日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落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福州出台《关于培育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下简称《措施》),从扶持开拓业务、倡导科技创新、支持企业“走出去”等多方面,为“十四五”期间建筑业龙头企业发展护航。
按计划,到2025年,福州力争实现百亿企业数量翻倍,年度产值超百亿元的建筑业企业达12家以上;力争信用排名大幅提升,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信用排名前50名的施工企业中,福州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占一半以上;力争高资质企业持续增加,新增5家以上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30家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福州建筑业企业发展实际,《措施》梳理出五大重点任务:鼓励整合提升,鼓励建筑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置换、混改等方式组建年产值百亿级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龙头企业效应,引领福州建筑业企业组团发展;扶持开拓业务,依托本地项目优势,创建龙头企业、央企、大型国有企业的交流互动平台,提高龙头企业的本地市场参与度;倡导科技创新,加大对建筑产业科研投入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建筑业企业设立技术中心;支持企业“走出去”,支持建筑业企业跟踪国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热点,每年举办全市外经企业和有意向开拓境外市场企业的“业务培训辅导会”,与项目所在国企业通过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共同承包国外大中型项目;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银企合作,拓展建筑业企业融资渠道,在授信额度、投标保函、质押融资、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
记者了解到,福州将对列入培育名单的建筑业龙头企业建立领导挂钩服务机制,成立属地县(市)区工作专班,“一对一”帮扶,及时解决企业的困难问题。
在推动自主创新上,福州将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等创新政策,激励(准)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研发经费支出额的2%、4%、5%分段补助。
为强化成长激励,福州对年度产值增速达15%(含)至30%、30%(含)至45%、45%(含)以上的(准)龙头企业,按其增值税、所得税市县两级地方留成部分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15%、30%、45%予以分档财政奖励,用于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
在保障企业人才上,福州还有税收返还奖励、住房教育、劳务用工及职称自主评定等切实政策。“扶持政策还包括鼓励以商招商、实施合同贷款和扶持开拓市场等。”该负责人说,今年,福州将以“双百双千”行动为基础,龙头扶引专项行动为引领,通过各部门联席会议、“一企一策”服务保障等措施,让企业心无旁骛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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