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出新举措加快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
中新网厦门12月9日电 (记者 龙敏)继推出《关于金融促进厦台融合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大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力度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厦台农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等惠台利民政策外,厦门市近日又出台《厦门市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的若干措施》,推出8条契合台胞台企所需所盼的措施。
厦门市副市长黄燕添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解读称,《厦门市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的若干措施》凸显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以通促融。推动两岸人才职业资格共通,“在厦门市范围内率先直接采认部分台湾人才职业资格”(第3条)。厦门市将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对其中的非准入类职业资格按“非禁即享”原则允许台湾从业人员自主从业;对准入类职业资格中的14项,将全面或部分直接采认,允许持有台湾职业资格证书的台胞比照大陆同等人员在厦就业。
二是突出以惠促融。大力支持台企台胞在厦发展,“设立台商增信子基金”(第1条);“设立台企台胞银行保险服务站”(第2条);“对全市台胞台企适用自贸区对台部分先行先试政策”(第4条);“支持台湾高科技农业企业和农业等领域高端人才来厦发展”(第5条)。
厦门市将依托“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放大10倍杠杆为台资中小微企业撬动巨额信用融资额度;通过设立“台企台胞银行保险服务站”,有针对性地扶持重点台企。
厦门市将把自贸区对台先行先试政策中较成熟的向全市推广,包括:允许台胞按大陆企业注册成立企业,允许台胞参与设立专利代理中介机构,允许大陆与台湾律师事务所设立联营办公室,发行台胞专属信用卡等。
厦门市还将通过土地、金融等方面支持进一步吸引台资农业项目落地,同时更大力度鼓励台湾农业等各领域高端人才来厦就业创业。
三是突出以情促融。进一步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支持台湾知名高校应届博士生来厦门高校、医院任职”(第6条);“鼓励主持、编辑、新闻专业的台湾青年来厦就业”(第7条);“为来厦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租金优惠的公寓”(第8条)。
厦门市将支持高校、医院自主聘任相关台湾人才且不占单位现有岗位结余数,并鼓励市属、区属新闻媒体单位招聘更多相关专业的台湾青年。厦门市将划拨一批房源作为台湾青年公寓,并实行租金优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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