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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幕

进行满意度测评 通过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2020-09-30 09:02:28  来源:福建日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9日上午闭幕。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琪玉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广敏、梁建勇、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郑建闽,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会议对省政府研究处理渔业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会议决定批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决定》《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的决定》《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南平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宁德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文龙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张文龙的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决定免职名单和免职名单(名单另发)。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林宝金的省政府副省长职务,免去李鸣的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丁仰豪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张天明为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因任职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黄子曦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社会委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

  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记者 郑昭)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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