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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动员令和行动指南

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

2020-07-09 23:05:49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李白蕾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通讯员 张晟中

  近日,市委下发《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进一步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发挥全市各级人大在推进新时代有福之州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令人向往的幸福之城中的重要作用,作出全面部署,向全市发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动员令和行动指南。出台《决定》有何意义?《决定》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9日作了解读。

  据了解,上一次市委作出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初。在时任福州市委书记习近平的领导下,市委对发展完善人大工作作出重要制度设计。今年4月,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从全省层面布局谋划新时代人大工作。市委《决定》上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工作的创新理念和探索实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指引,落实落细省委决策,对开创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作出动员和部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福州特色。

  《决定》共分5个部分23条,主要内容包括: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保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人大机关政治属性,加强各级人大自身建设。主要特色亮点体现在四个方面。

  ——制度化传承习近平总书记留给福州的宝贵思想和精神财富。《决定》深入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对人大工作的重要论断、重要指示、重要实践,结合落实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政治方向、组织原则、重大决策的领导;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讨论研究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的重大问题、社会经济生活中带全局性的实际问题、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充分调研后启动立法、草拟法规草案再论证修改、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报省人大通过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实施的立法工作规程,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应建立领导对办理工作亲自动手、亲自研究催办、亲自检查落实的工作制度等。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顶层设计全面落实落地。《决定》紧扣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提出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力度;各级政府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落实“一年召开两次乡镇人代会”要求;有条件的乡镇主席团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应当确定专职工作人员等。

  ——紧扣全市发展大局明确各级人大发力方向。《决定》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主动围绕助推海上福州、数字福州、平台福州和新区新城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试验性、补充性、超前性的地方立法工作导向,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以改革精神先行先试抓好促进“六区叠加”发展、“三个福州”建设的特色立法;要围绕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每年重点选取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市、县、乡三级人大开展联动监督;健全完善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人大工作跨区域协作和履职协同长效机制等。

  ——系统化推广新时代全市人大的成功创新经验。《决定》系统总结近年来我市在创新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特色成果,将好的经验予以固化,明确提出构建地方性法规系统化实施格局,建立对颁布实施满一周年的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的制度;构建综合运用立法、监督、决定等法定职权持续推动党委部署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贯彻落实的机制;建立审议意见审核报告制度,加大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力度,形成常态化跟踪督办机制;完善重要实体性法规提请代表大会审议机制,推动代表大会与常委会共同行使立法权;健全代表大会期间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制度;推进智慧人大建设等。

【责任编辑:傅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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