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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2020-04-29 20:07:02  来源:福州日报微信

  4月29日下午,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人事任免,具体内容如下: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修兴高辞去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变动,接受修兴高辞去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云水代理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福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云水代理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云水为福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永森为福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娇兴的福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二十三号

  闽侯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黄建雄为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黄建雄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86名。

  特此公告。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向红辞去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鉴于陈向红退休,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向红辞去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郭建国为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福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振松为福州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郑道新为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游通铃的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林澄的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朱玲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黄颖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朝晖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池开通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郑青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唐文生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吴华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永美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羽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汪霞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雅典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缪羽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祥润、江舟、刘巍、汪女需、沈珺莹、张力群、林华、欧阳永红、易艳、程斯彦、谢亚希、蔡陈飞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林秀榕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伟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卫民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向阳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薛晴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职名单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陈喆为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黄兆茀为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张春为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陈森为罗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齐为民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肖琳、翁琳玲、刘维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俞大江为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周禹为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兰跃林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严福美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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