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大型商超、便利店人员集聚购物,福清发布最新通知
@福清人:聚集购物容易传染,请合理安排错峰购物。
为避免出现扎堆购物的情况,2月16日,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避免大型商超人员集聚购物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避免便利店人员集聚购物五条措施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避免大型商超人员集聚购物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物资供应保障工作,避免大型商超出现人员集聚购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须配备体温枪,员工上班前应进行体温检测,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二、顾客须佩戴口罩并通过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2℃的,工作人员要阻止其进入,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向企业所在镇(街)报告。
三、企业要配备防控劝导员。商超经营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同一时间场所内顾客数要控制在50人以内(含50人);经营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含3000平方米),控制在100人以内(含100人)。
四、在称重处、收银处张贴提示标识,确保顾客排队间距保持 1米以上。
五、生鲜区除活鲜产品外,蔬菜、水果、蛋等副食品均须预先包装贴标后销售。
六、适当调整经营场所区域布局,合理扩大生鲜区域面积,增设称重点,分散顾客。
七、开放现有收银台、自助收银通道,有条件可增设收银机,增加收银员,减少顾客排队等候时间。
八、不得设置展示促销货柜占道经营,保证场内外道路通畅。
九、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设置、不开放堂食区域。
十、场所内要张贴宣传海报,并利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向顾客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顾客防控意识。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关于避免便利店人员集聚购物五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和供应保障工作,避免便利店人员集聚购物,经研究,现将有关规范要求通知如下:
一、须配备体温枪,员工上班前要进行体温检测,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二、顾客要佩戴口罩并通过体温检测方可进入,对于体温超过37.2℃的人员,工作人员要阻止其进入,并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镇街报告。
三、根据便利店大小适当控制进店人数,不形成人员集聚。
四、在收银处张贴提示标识,鼓励使用微信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确保顾客排队等候要保持间距 1米以上距离。
五、店内要张贴宣传海报,并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向广大顾客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顾客防控意识。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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