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做得好 晋安区获评全国先进
福州新闻网12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文 陈暖/摄)记者昨日获悉,全国普法办近日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晋安区获“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称号,是福州市唯一入选的区(县、市)。
纳入综治绩效考评
在“七五”普法期间,晋安区委、区政府以深化“法治晋安”建设、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为保障,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实现了普法工作推进机制、特色品牌、法治服务方面的转变提升。
晋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晋安”创建活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晋安”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谋划、同推进,成效明显。
晋安区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配齐配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均召开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年年初均编制印发《晋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将“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情况纳入综治绩效考评。
打造多个亮点品牌
晋安区司法局立足地方特色,以“法治六进”“一县(市、区)一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先后打造了省未戒所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基地(法治进单位)、王庄街道禁毒法治宣传示范片区(法治进社区)、鼓山中心小学外口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进学校)、寿山生态法治基地(法治进乡村)、福建省港航公司(法治进企业)等多个普法亮点品牌,以点带面,引领示范。
通过法治文化的融入和渗透,以及法治文化品牌的升级和打造,晋安区走出了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新路。
建立法律服务网络
晋安区司法局依托全区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91个公共法律服务点,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联合区检察院、鼓山地区检察院,为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降低受援门槛,为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申请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加大法律援助资金支持,法律援助经费预算从2017年的55万元增至今年的117万元,增长112%。
晋安公证处进一步“减证便民”,公证员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上门办证;为攻坚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设立绿色窗口,压缩办证时限。
晋安区司法局还创新了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先后打造团队模式品牌调解室2家、个人模式品牌调解室6家,其中3家已获评区级金牌调解室,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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