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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成果

2019-12-09 22:24:06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张铁国

  福州新闻网12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榕纪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福州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14个市直单位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力推动一批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的解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落实开门搞整治要求,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市纪委监委现会同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单位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成果,聚焦整治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针对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办学诚信缺失、损害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问题,市教育局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工作,在福州教育网、“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e福州”APP公布办学机构白名单,并联合市信用办评出3A、2A、1A和B级机构403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行为整治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召开《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解读培训会,请法律人士详细解读试行标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民管办负责人和部分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诚信办学培训活动,对诚信评价结果为A级以上的183家机构进行授牌。

  针对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市卫健委制定《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市属公立医院自查自纠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核实;联合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别违规收费项目进行研究确认。截至12月3日,查出违规收费金额共计203.88万余元,其中医保已稽核扣款22.71万余元,已退还患者3.9万余元,已上缴财政2.1万余元,其余违规金额正在清退或上缴财政部门。

  针对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问题,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牵头做好谈判抗癌药的落地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患者能够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进一步做好已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医保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与省属三级医院协商,将医院使用国家谈判药品的医保费用剔除医保总额控制范围,提高医院使用抗肿瘤药品的积极性。

  针对群众反映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医保报销不够便民,网络办理渠道不够畅通,无法满足参保人员的多样化需求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在原有的传真、电话、电子邮箱、邮寄等备案渠道基础上,在微信公众号增加“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业务办理程序功能,实现了“掌上办理”住院异地转院就医备案登记。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联网定点医院可即时刷卡结算。其中,省内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选择在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住院治疗实行免报备即时刷卡结算;跨省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在安置地的所有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可即时刷卡结算;办理省外转院就医(限住院)的参保人员,在3个月备案有效期内可持社保卡即时刷卡结算。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下发《关于严格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常停久治”等懒政、敷衍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清水蓝天”专项整治、“散乱污”专项整治等行动,截至12月5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2件,处罚金额3786.39万元,其中“四个配套”措施案件216起(查封扣押200起、限产停产4起、行政拘留11起、司法移送2起)。牵头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的1044件群众信访件问题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截至12月5日,1044件信访件已办结824件(含96件不属实件)、已销号21件、阶段性办结199件,责令整改330家、立案处罚209家,罚金967.48万元,立案侦查20件,刑拘1人、约谈71人、问责1人。

  针对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市水利局牵头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市河长办积极与检察院、法院对接联系,开展司法助力守护“清水绿岸”行动,设立“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室”,形成生态保护合力,打好“组合拳”,实现生态行政与生态司法无缝衔接;开展主题教育以来,全市共排查清理“四乱”问题76处,整改销号75处,正在推进整改1处;强化推进专项整治“砂霸”行动,水利部门移送上报涉黑涉恶线索1条,其中涉砂线索1条,公安部门以“非法采矿罪”侦办1起,有效震慑和遏制了非法采砂行为。

  福州市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监督举报方式:

  1.如需投诉、咨询、建议与主题教育整治项目有关情况,可直接登录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反映。

  2.如向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可用3种方式:

  举报电话:12388;

  来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福州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50001;

  来访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0号信访局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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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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