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限制减轻负担 市财政局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增值税税率由16%降为13%,公司一个月直接减少增值税58.06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6.96万元。社会保险费降费率后,公司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47万元;工伤保险费基数下调后,少缴纳工伤保险费2.11万元。”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会计向记者算起了“减税降费账”。
在福州,像海王福药这样受益的民营企业还有很多。“我们立足主业,重点围绕减税降费、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等方面,抓紧抓好抓实各项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政策效应和改革红利。”昨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
试点“政采贷”融资模式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进项退税及调高个税起征点等减税政策。同时,我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常态化管理,实时更新。对未列入“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缴纳。
我市将减税降费与财政收支平衡通盘考虑、统筹协调,一方面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另一方面加大财政支出强度,确保各项重点建设发展需要。同时硬化部门预算约束,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部门预算追加;压减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和支持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
为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财政部门创新“政采贷”融资模式,鼓励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使用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政采贷”试点以来,福州市本级共发放贷款24笔,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2444.09万元。
“清除限制,确保公平;预算预留,保障优先;价格扣除,同等优先;降低成本,减轻负担;鼓励创新,实行首购……这些做法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多机会。”市财政局负责人说。
大幅压缩项目评审时限
“在项目评审方面,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时效,加快资金结算和拨付进度,让参与建设的民营企业尽快拿到建设资金。”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
我市采取相应举措,抓大放小,20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由建筑单位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集中攻坚完成评审工作。同时,把社会助审机构从原来的10家扩充到50家,动员社会助审机构参与评审工作。
我市还加强评审内部管理,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将收件窗口划归总工室管理,加强对收件项目技术把关,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容缺收件提前预审。将企业自筹、由县(市)区全额出资、市区财政分担出资的项目调整为由属地财政安排审核。对送审资料完善的结算项目评审时限,从原来的9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对民营企业提出涉及财政的问题,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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