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区苏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饮水思源,决不能忘了老区苏区人民。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出台《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有何亮点?能给老区带来哪些利好?
《实施意见》起草单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老区苏区工作,加快老区苏区发展步伐,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面振兴。
政策叠加,推动发展进入快车道
总体要求
加快振兴发展,确保老区苏区如期奔小康。持续加大对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发展的支持,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让老区苏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权威解读
老区苏区不小康,不能言全面小康;老区苏区不富,不能言富。为确保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如期奔小康,近年来我省针对老区苏区的资源禀赋、功能定位,找到优势所在、潜力所在、后劲所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高质量发展之路走对走实走好。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强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特色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发展特色制造业、扶持发展电商物流业、大力培育文创旅游业,通过强化产业发展平台支撑,探索老区苏区创新发展新路子。
切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规划建设的统筹安排。《实施意见》提出,把高铁、高速公路、机场、港口、公路网络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中之重位置,着力补齐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推进老区苏区交通“外通内联”,进一步改善老区苏区发展条件。
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实施意见》从老区苏区群众最期盼的地方做起,在父老乡亲感到不满意的地方下功夫,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事业等领域短板。
大力弘扬红色文化资源的时代价值,让红色精神展现恒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保护传承红色文化和各类特色文化,优先支持老区苏区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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