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
——三论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
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福建与台湾一水相隔,处在两岸融合发展的最前沿,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勇担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服务祖国完全统一的重大使命,是福建的责任和荣光。
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如何作出示范?怎样探索新路?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福建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谋划好、回答好,交上一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时代答卷。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对台工作根本方向,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大局大势,注重落细落实,精心绘制作出示范、探索新路的路线图,让福建成为两岸往来最便捷、合作最紧密的“第一家园”,成为政策最开放、服务最贴心的“第一家园”,成为交流最活跃、情感最融洽的“第一家园”。
坚持以“通”促融,率先实现应通尽通。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两岸要应通尽通,要求“率先实现金门、妈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从“两岸三通”到推动“应通尽通”,福建责无旁贷,必须发挥优势、扎实推动,能动先动、能通先通,确保对台工作始终走在前、做在先。我们要围绕经贸合作畅通,突出便捷化、互补性,深化闽台优势产业、农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围绕基础设施联通,加密闽台海空直航联接,加强对台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能源资源互通,探索台湾能源供应新途径,推动建立便捷经济的供应通道。围绕行业标准共通,在旅游、环保、农渔业、冷链物流等领域先行开展行业标准采认。
坚持以“惠”促融,提升台湾同胞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对台工作中贯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海峡两岸,骨肉天亲,同枝相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好台湾同胞是题中之义。去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国家“31条惠台措施”、我省“66条实施意见”,台湾同胞广泛受益。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上推出更多举措,进一步摸清台胞台企诉求、政策落地难点,研究制定数量更多、力度更大、获得感更强的惠台利民措施,推动政策待遇落细落实,与台湾同胞共同分享新福建建设发展机遇。在对台引才聚才上取得更多突破,出台更多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和各类人才来闽就业创业政策,当好台湾人才登陆的“首选地”和“摆渡人”。在提升对台胞台企服务上下更大功夫,让台湾同胞在闽办事和生活像“网购”一样方便。
坚持以“情”促融,增进两岸人民心灵契合。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亲人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就没有消弭不了的误解,就没有消融不开的心结。这些年来,我们深化闽台民间基层交流交往,推进祖地精品文化入岛,持续办好海峡论坛等交流活动,两岸同胞越走越近、越走越亲。心之相系、情之相融。我们要持续推进闽台文化交流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推动“福建文化宝岛行”等百场文化活动入岛,深化闽台媒体合作,构建两岸同胞共同生活圈、文化圈、社交圈、信息圈。深化做台湾青年工作,精心策划活动,丰富平台载体,既做“面对面”的工作,又做“键对键”的工作,增强对台湾青年的吸引力。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健全与台胞台商座谈的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共同出主意、想办法、做决策,增强台胞的融入感和成就感。
重任在肩,使命必达。福建将一如既往强化责任担当,扛起使命任务,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先行先试,坚决走出一条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路,为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闽山闽水物华新——新福建十周年”主题采访活动在福州启动(2024-10-23 12:25:44)
- 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激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奋勇争先(2024-10-18 08:51:56)
- 创意动图|变变变,看新福建(2024-10-15 10:06:14)
- 十年!福建蝶变!(2024-10-14 15:45:24)
- 福州:垃圾分类进社区 寓教于乐学知识(2024-09-06 08:09:44)
- 两岸媒体人走进光阳蛋业共话融合发展(2024-06-13 07:48:29)
- 高质量发展,六个视角看福建!(2024-04-08 18:36:30)
- “提振精气神 建功新福建”大家谈首场活动暨主题采访启动仪式侧记(2024-02-28 10:05:37)
- “提振精气神 建功新福建”大家谈首场活动暨主题采访启动仪式在榕举行(2024-02-28 10:05:37)
- 福建明年经济工作,这么干!(2023-12-26 09:08:00)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