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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宪法宣誓 向人民承诺

新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和省检察院检察长进行宪法宣誓

2018-03-31 10:41:31  来源:福建日报

  3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十楼会议室里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静静摆放着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显得分外庄重、严肃。在这里,将举行新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和省检察院检察长的宪法宣誓仪式,这也是宪法新修订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宣布:“现在开始宪法宣誓仪式。请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现场全体起立,高唱国歌。

  随后,24名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在于伟国监誓下进行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田湘利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带领其他新任命的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进行集体宣誓。大家神情庄重,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向宪法宣誓,向人民承诺。

  根据我省宪法宣誓办法有关规定,由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经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任命的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进行了单独宣誓。

  “宪法宣誓仪式已进行完毕,请大家始终牢记誓词,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切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保证宪法实施。”于伟国强调。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的规定,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及其法律地位的不断提高,充分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决心。

  75个字的誓词虽然不长,但给每一位进行了宪法宣誓的人都留下了难以忘怀的记忆。他们表示,向宪法宣誓不仅是一个庄严的仪式,更是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将在今后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接受人民监督。(记者 郑昭)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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