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暨省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
11日,省委书记尤权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暨省委中心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学新作了重点发言,其他常委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新修改的《条例》《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巡察工作与时俱进的创新成果,是巡视巡察工作的基本制度遵循。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习总书记权威,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政治巡察要求。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条例》《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条例》《意见》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支持配合、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明确政治巡视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巡视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巡视工作的领导,抓紧修订省委贯彻《条例》的实施办法及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完善巡视机构设置,加强巡视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把福建的政治生态建设好巩固好。
会议强调,要把政治巡察作为政治巡视的延伸,结合基层特点,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善于从问题中深挖本质实质,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要完善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强工作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不断提升政治巡察工作水平。(记者 兰锋 严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