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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将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体系 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被追责

2016-12-27 10:20:14  来源:宁德晚报

  记者从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从现在起至2017年底,市民政局、市综治办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力争到2017年底前,将全市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

  全市排查出7752名农村留守儿童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5月底起至7月,宁德市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摸底排查工作,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 摸底排查工作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主,全面排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排查的内容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就学、身体状况、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等情况。

  宁德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显示,全市7752名农村留守儿童中,监护情况一般的有3873人,监护情况较差的有563人,辍学的有20人,尚未登记户口的有399人,处于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有78人,还有不少农村留守儿童在监护照料、入园入学、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困难和问题。

  明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据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是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而产生的阶段性社会现象。未来一段时期内,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们仍将面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部分儿童的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实际问题。

  从现在起至2017年底,市民政局、市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按照“边摸排、边报告、边处置、边帮扶”的工作要求,重点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推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和伤害行为。

  据悉,力争在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追责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按照要求,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政府要指导、支持和监督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一旦发生农村留守儿童遭受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极端事件,有关方面要迅速介入、深入调查案情,依法严肃惩处未尽责的留守儿童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

  同时,宁德市需建立健全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有效发挥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的优势,通过孵化培育、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志愿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实现政府保护与社会关爱优势互补、有效衔接。

  此外,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帮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情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他们在充满爱心和温暖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在督促监护人履行对留守儿童照料责任的基础上,综合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的兜底作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需求。要通过定期走访、全面排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处于生活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纳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陈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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