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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凡:一个诚实守信的好人

2014-08-25 10:14:28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讯 5月初,由中央文明办、中国文明网承办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2011年4月中国好人榜投票活动结束,经全民投票及评议,福州市第三十二届劳动模范、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凡律师榜上有名,成为福建省,也是全国律师行业中当月唯一当选的中国“诚实守信好人”。

  执业22年,没有发生委托人投诉事件

  翁凡律师自1989年5月开始执业,在22年的执业生涯中,始终以“诚信执业”作为服务宗旨,并带动全所律师诚信执业,受到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福清市各界的好评。翁凡律师承办了大量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众多非诉讼业务,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委托人投诉事件。

  在执业过程中,翁凡主动承担起普法重任,积极倡导并组织全所律师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义务普法宣传活动。多年来,他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校园、乡村、社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专题法律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共为乡村、社区及学校举办专题法律讲座 56场次、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40多场、接受来访来电法律咨询10万多人次、庭外协调法律事务300多件、避免矛盾激化或民转刑案100多件、印发宣传材料10万多份、让60多万群众受到法律教育。

  热心公益,积极“送温暖、献爱心”

  2010年3月,翁凡律师参加福清市爱心助老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仪式,成为福清市第一支爱心助老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2010年5月,在福清市宏路司法所社区矫正志愿者签约仪式上,翁凡律师成为社区矫正志愿者,协助宏路司法所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此外,翁凡律师多次参加“送温暖、献爱心”等社会捐助活动。

  2010年12月31日,在翁凡的积极努力下,福清市第一个在律师事务所中成立的法律援助站——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站正式揭牌成立。法律援助站的成立,更加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得到法律援助。

  多年来,翁凡长期捐资助学,与贫困生结对子,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深得受资助学生、家长、学校及当地妇联的好评。他捐款资助浦城县一名贫困女学生王清秀读书,受到贫困生所在学校及浦城县妇联的赞扬。2004年初,他与福清一中两名贫困生结对子扶贫助学,2006年又与一名大学贫困生结对子,帮助其完成学业。在西南旱灾、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翁凡慷慨解囊,第一时间捐款捐物1万余元。在翁凡带动之下,宇凡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也积极地投身于公益活动,多年来全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5件,人均32.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达2000万元。

  翁凡执业22年,曾获福建省优秀律师、福建省12315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他也被评为福清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福清市第二届读书月活动十大“读书明星”、福清市首届十大“敬老、助老” 之星、福清市十佳文明市民标兵等。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陈茜茜 通讯员 刘榕平 张林辉)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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