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境外国家(地区)展区
设于1号馆C厅和D厅,500个展位。主要邀请国际组织、境外国家级的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WAIPA成员、跟商务部投促局已签订MOU的国家或机构、国际友好城市、香港、澳门及台湾各县市,以及跨国公司及台港澳知名企业参展。选择一个国家作为“主宾国”邀请对象,鼓励境外国家和地区举办“国家(地区)馆日”活动。重点推动金砖国家(南非、俄罗斯、巴西、印度)扩大展览面积,联合参展,并举办相关活动。争取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支持,组织不同区域国家和地区共同参展,如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加勒比共同体(CARICOM)、南美洲国家共同体、东盟秘书处等。该展区由组委会会务部负责组展。
(4)文化旅游投资展区
设于1号馆C厅。以“文化旅游嫁接资本”为宗旨,主要邀请境外政府文化旅游招商机构、文化旅游主管单位、休闲度假项目、文化旅游企业及策划咨询机构参展。同期举办国际峰会、项目路演、专题投洽会等系列活动,精心为投资商和项目方搭建高效、务实的文旅投融资对接平台。
(5)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展区:
设于1号馆D厅,150个展位,重点邀请已在境外设立开发区的企业、有实力走出去投资的大型央企及知名民营企业参展。该展区由组委会会务部负责组展。
(6)国际金融展区:
设于1号馆D厅,150个展位。邀请境内外金融服务企业参展。并与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单位金圆集团合作,另设两岸金融合作展区,邀请两岸银行、保险、证券、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共同参展。该展区由组委会会务部负责组展。
(7)中国留学人员成果展区:
设于1号馆D厅,100个展位。与欧美同学会合作,邀请留学归国人员展示其科研成果、专利技术及创业成就等。该展区由组委会会务部负责组展。
(8)开发区展区
设于1号馆E厅,200个展位。邀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经贸合作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台商投资区、农业示范区以及省、市、县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招商主体参展。该展区由组委会会务部和中国开发区协会负责组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