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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州市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1-11-21 14:52:4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为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液化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在五城区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和重点

  (一)整治目标:消除液化气市场安全事故隐患,健全液化气市场监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违法经营、销售瓶装液化气以及其他影响液化气安全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以及充装或者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福州市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瑞良(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林京洪(市建委副主任)

  郑保胜(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丁皖闽(市质监局副局长)

  林 慧(市建委副调研员)

  成 员:梁文凌(市安监局副局长)

  林 辉(市工商局副局长)

  郑雷声(市公安局副局长)

  葛宏鹏(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刘建兴(鼓楼区政府副区长)

  何长嘉(台江区政府副区长)

  程必康(仓山区政府副区长)

  金昌钦(晋安区政府副区长)

  潘 威(马尾区政府副区长)

  市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林京洪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容管理局郑保胜副局长、市质监局丁皖闽副局长、市建委林慧副调研员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市里组建成立市级联合执法队,在市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队成员由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

  各区政府应相应成立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区级联合执法队,负责组织开展各辖区范围内的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三、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严管液化气经营企业和排查打击非法店(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和督促整改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市级联合执法队查处违规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以及充装或者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督查各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有关重大问题报市协调小组研究解决。

  各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辖区非法店(点)整治工作,组织镇(街)、村(居)、社区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场所、店(点)摸底排查以及其他非法经营行为举报工作,汇总辖区内非法(点、店)摸排情况,组织区联合执法队进行拉网式清查。

  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站安全规范化管理,依法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违法充装行为,引导企业合理设置供应站点。

  市容管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店点进行查处取缔。

  质监部门负责液化气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附件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加强钢瓶在充装以及检测等环节管理,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或超期未检钢瓶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陈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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