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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news.fznews.com.cn    2011-11-21 9:18:53     【字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建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安委办〔2011〕5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驻闽企业、省属企业:

  为全面推进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福建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安委〔2011〕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冶金等工贸企业的特点,省政府安委办公室制定了《福建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福建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将我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与冶金等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开拓创新,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我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2011年底前,冶金煤气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2012年底前,其它冶金、有色企业及其他工贸行业的大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2013年底前,其他行业的中小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2013年冶金等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5%以上。

  三、考评标准

  我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要逐级报国家安监总局同意后,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规范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考评,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制定和发布的《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具体办法,由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鉴于省政府安办2011年4月修订的《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符合国家《基本规范》要求,与国家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实现了充分对接,按照这一标准评为A、B级的企业,已具备分别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达标企业条件。因此,我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考评工作,主要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认定实现达标,即:企业安全生产级别已评定为A、B级的,可直接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或三级达标企业,同时应按照新修订的《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持续改进,健全完善,实现高标准升级达标;企业安全生产级别尚未达到A、B级的,要按照新修订的标准创建达标。

  四、方法步骤

  (一)建立健全创建机构。为全面推动我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开展,成立福建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办公室,挂靠省安监局监管四处,负责日常工作。各设区市政府安委会要结合实际,明确负责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并落实创建机构和人员,集中精力抓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企业要建立创建机构,明确负责人、工作部门和专职人员,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

  (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立足企业创建为主,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达标创建工作。各设区市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要摸清本地区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并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区冶金等工贸企业三年达标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对企业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出要求。各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督促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创建工作。各设区市行业安全主管部门于2011年8月30日前将创建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安办。

  (三)建立考评体系。一是制定考评办法。我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主要包括:企业自评和申请、考评机构进行现场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按分级实施的原则,各设区市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可制定考评实施细则,对中小型企业的考评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简化程序和内容,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规范考评工作。我省冶金等工贸企业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国家安监总局组织实施;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冶金、有色、水泥生产、汽车制造、玻璃制造、船舶修造、酒类生产、乳制品生产、烟草等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省安监局组织实施,申请企业须经设区市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安监局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的其他工贸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各设区市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申请企业须经所在地县(市、区)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后,向设区市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申请。三是确定考评机构。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考评工作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省安监局委托省安全生产科学研院、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承担省安监局评审、公告、授牌的二级企业的考评工作。其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考评机构由设区市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省政府安办备案。四是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严格考评流程控制,规范考评工作,严把考评质量关。加强对考评机构的管理工作,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评机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评考评资格,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各设区市政府安办应于每季度初10日前,将上季度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汇总后报省安全标准化建设办公室。

  (四)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贯培训工作列为各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各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以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一是要加强企业培训,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层次、分专业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标准化创建的关键问题。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基层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按照安全规程作业的意识和技能,促进岗位达标。二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和意义、考评制度和程序等。三是要加强考评人员的培训,明确考评人员条件,提高我省考评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推进达标建设。各设区市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要按照达标创建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考评机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考评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要从基础、基层抓起,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在生产经营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各个专业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岗位达标,并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

  五、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企业达标创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要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带动其他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各设区市政府安办要加强有关部门和行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有效协调指导企业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要结合主体责任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学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工作目标。

  (二)强化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我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深度延续和深层次推进。各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切实把创建安全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作为提升企业全面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提高达标进度和质量。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积极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按步骤有序开展。

  (三)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各地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发展规划,积极研究制定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的制度约束和政策保障措施,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的重要内容,向国资部门及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部门通报,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投融资、申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绩效考评、评优评先、监管执法、事故处理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直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管理。我省将建立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工具,加强对达标创建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安全标准化建设宣传力度,广泛动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通过组织企业召开宣传动员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调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的积极性。对每批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要在媒体上予以公告,并加强对达标企业的正面宣传,使达标企业为社会所了解,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得实惠,并带动其他企业做好安全达标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在规定时间不达标的企业,要在媒体公开曝光,促使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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