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通集团于3月25日至3月31日成功发行了10亿元人民币企业债。
据悉,这是福建交通集团继2007年发行9亿元短期融资券以来,第二次进入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本期债券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于3月25日起面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期限为2009年3月25日至 3月31日。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内前三年票面利率为4.60%,第三年末附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由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海峡都市报记者 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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