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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知识百问百答
2008-07-21 09:59:57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38.地震能预报吗?

  答:地震预报是世界公认的科学难题,在国内外都处于探索阶段,大约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才开始进行研究。我国地震预报的全面研究起步于1966年河北邢台地震,经过4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进展,曾经不同程度地预报过一些破坏性地震。

  但是实践表明,目前所观测到的各种可能与地震有关的现象,都呈现出极大的不确定性;所作出的预报,特别是短临预报,主要是经验性的。

  当前我国地震预报的水平和现状是:

  ——对地震前兆现象有所了解,但远远没有达到规律性的认识;

  ——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对某些类型的地震,作出一定程度的预报;

  ——对中长期预报有一定的认识,但短临预报成功率还很低。

   39.你知道地震预报应当由谁发布吗?

  答:面向社会发布地震预报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

  为了加强对地震预报的管理,规范发布地震预报的行为,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了《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具体规定主要是:

  全国性的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由国务院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长期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

  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和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北京市的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地震工作的机构,组织召开地震震情会商会,提出地震预报意见,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报国务院批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
 

【责任编辑:汤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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