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新视野:人大监督 众多“老大难”问题解决
“一些事关全局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通过人大监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3月8日下午,人民大会堂,吴邦国委员长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激起全场持久热烈的掌声。
全国1.5亿农村学生免除学杂费,农民工被拖欠的数百亿元工资得到清欠……自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履职5年来,一个个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得到破解,注解了这句话沉甸甸的分量。
一次执法检查引发“清欠风暴”
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之初,就将事关大局、老百姓又普遍关注的问题列为监督的中心和重点,并且监督力求实效。
人们不会忘记,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给出清欠农民工工资时间表:国务院决定,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总理此番承诺,当时激起了人民大会堂经久不息的掌声。
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份时间表最早出现在一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
2003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在关于检查建筑法实施情况报告中说,要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议在3年内基本解决这个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的监督建议随即被采纳。
参加执法检查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严义埙说,当时建筑法已施行5年,但快速发展中的建筑行业仍然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豆腐渣工程”、建筑合同不规范,以及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作一次检查。2003年7月至9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执法检查小组进行视察调研。
经过调研,诸多问题逐一显现,而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检查组还发现了新情况。
“以往在人们印象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比较恶劣的多是黑包工头,但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政府工程占了近三分之一。”严义埙委员说。
检查组人员在座谈会时问建筑商,什么工程最难做。一些建筑商说出了心里话:政府工程最难做。严义埙委员说:“执法检查组的委员们都意识到,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首先要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报告毫不避讳地指出,从全国的情况看,拖欠最为严重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集资工程形成的拖欠,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助长了拖欠之风的蔓延。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执法检查组向国务院提出一系列建议解决措施,并对要不要列出清欠时间表展开了讨论。最后,委员们一致认为,如果没有时间压力的话,目前严重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本解决不了。只有引起政府高度重视,才能从制度和法律上下大力气解决问题。
当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即专门下发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2003年底,温家宝总理亲自为农妇熊德明丈夫讨要工钱,传遍全国。其后,各地政府带头清欠农民工工资,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一场“清欠风暴”。
据统计,截至2006年年底,2003年以前累计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37亿元已经全部偿付。
人大监督不做好就是失职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能,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吴邦国委员长在2005年工作报告中如是说,人大监督工作很多都是法定的,一定要做好,不做就是失职。
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审计工作报告始于1996年。但真正震动全国,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则是2003年6月25日。当日,一批违规大案在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曝光,四家中央部委被点名,被称为有史以来措辞最为严厉的审计报告。
一场严查乱管理、乱投资、违规挪用资金的“审计风暴”随即席卷全国。此后,每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成为年度焦点。
自2004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的审计工作报告后,都会作出相关决议,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并要求在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这一反馈机制效果明显,最终被写入修改后的审计法。
在加强对预算、计划和宏观调控等经济工作监督的同时,“三农”问题、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科技自主创新、公正司法等,更多涉及全局的民生问题被纳入了人大监督的视野。
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农业政策调研和金融支农政策调研,督促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揭露出我国法院、检察院办案力量普遍不足的严峻现实;环境执法检查,报告了各地经济增长指标有层层加码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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