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新闻出版局获悉,我市日前发出《关于开展向农村和社区捐赠图书活动的通知》,呼吁全市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工程的捐书活动,捐赠时间将持续到10月28日。
企事业单位参与捐赠活动可采用资金及实物(图书、音像制品、电视机)等形式。捐赠资金的,直接汇款到市红十字会,账号:1402023309008934347,开户行:工商银行东街支行,汇款单应注明捐赠“农家书屋”专款等字样。市民捐赠以社区为单位,各社区要设立捐赠点,对市民捐赠的图书登记造册,并将图书集中到所在区文体局,再统一分配到各“社区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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