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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监管群众参与 福州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体系
2014-11-22 09:22:54  作者:曾建兵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福州新闻网11月22日讯 我市近日出台《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如何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针对这个问题,福州市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企业是责任主体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抓生产经营是第一责任人,抓安全生产也是第一责任人。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又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除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分管安全工作和其他工作的领导也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同时,还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留死角。

  抓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格局。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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