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即:
任命陈集美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徐敏洲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
任命李红、郑颖、林伟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少星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陈朝晖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黄东旭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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