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4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5月10日前将对全省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的分布和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逐家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并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进行巡查。 6月1日之后,省市质检部门将对仍继续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分别依法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并拟在5月、10月分别对我省企业生产的塑料购物袋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福州日报记者 檀东焜)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