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昨天召开,听取市政府关于《福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编制情况的说明,并对该规划进行分组讨论。 根据今年元旦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城乡和住房建设部有关规定,《福州市近期建设规划》在市政府批准前须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意见。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本次会议讨论建设规划。 据市城乡规划局领导介绍,国务院批准的《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10)》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已大大超出用地范围和人口规模,因此本次报告的近期规划显得尤为重要,且必须与1999~2010年规划和已开展的2010~2030年规划相衔接。本次近期规划主要有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等10项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讨论中提出建议,近期我市建设规划中应将文化设施、养老设施、防灾减灾、中心城市道路等建设摆上更突出的位置,尤其是防汛排涝、防抗地震等方面要加大建设力度,为市民打造一个宜居城市。据了解,我市近期建设规划批准后将通过一定传媒和固定展示方式, 向社会公布。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练知轩,副主任陈瑞麒、高翔、杨爱金、施能柏、陈树雄、赖昌贤、陈吉、薛海玲,秘书长陈公文出席会议。副市长时小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贤光及7名省市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委员列席会议。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