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4日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联合下达灾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80万元,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春荒时期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困难问题。
这批救灾资金将由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共同管好并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
去年,我市遭受“4·1”冰雹和“圣帕”等台风袭击,部分地区受灾严重。
(福州晚报记者 卓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