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进行动员部署。按照中央精神和中纪委、监察部以及省纪委、监察厅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市直52个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干部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深入推进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体制由市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单位)双重领导改为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涉及反腐倡廉工作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二是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是把监督放在第一位,统一管理后,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将是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检查的首要职责。三是干部管理改双重管理为统一管理,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单列人员编制实行统一管理。四是派驻机构的行政后勤保障工作仍由驻在部门负责。据了解,对市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将于今年内完成。 会上,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周振华宣读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方清海做进一步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建勇主持会议。
(福州日报记者 程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