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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每增百亿可加1户典当行
我市还可增加1户典当行 记者27日从省经贸委获悉,“十一五”期间,我省各县(市)典当行年度规划总量,将按上年度本地GDP总量计算。GDP每增加100亿元,可增加1户典当行。 市贸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福州(包括8县市)典当行已有14户,按此标准测算,今年我市还能新增1户典当行。 省经贸委要求,原则上,GDP在100亿元(不含100亿元)以下的县,典当行总量控制在2户以内;GDP在100~200亿元的县,控制在3户以内;GDP在200~300亿元的县,控制在4户以内;以此类推,即GDP每增加100亿元,增加1户典当行指标控制。 另据了解,我省2007年新增典当行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商务部下达的调控总量,2007年,我省(不含厦门市)新增典当行户数指标为20户,初审推荐时间5月25日截止。
(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