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从25日起,我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须更换。明年7月1日后,持旧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2日,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发布通知指出,在2007年3月1日前,按相关规定已经取得的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且有效期间在2008年3月1日前的,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证件有效期在2008年3月1日之后的,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拟定于本月25日开始换证,截止时间为明年6月30日,换证地点在闽运技校培训楼一楼。
详情可拨打83338370和83264474咨询。
(福州晚报记者 蒋丽敏 通讯员 林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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