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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信息将资源共享

http://news.fznews.com.cn   2007-1-19 20:15:26   来源:福州新闻网
 

  职业介绍所、建筑施工企业、娱乐场所等从事经营活动的,除了要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具有相关管理部门审批的经营许可证。今后,两个证件中任何一个出现问题,管理部门都将在第一时间获悉。
   
  省政府1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指出,我省将建立17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全省无证无照经营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根据规定,今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经营者需要办理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而未办理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同级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将把办理情况同时反馈相关的行政执法部 门。同时,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注销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行政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于吊销、撤销、注销或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相关工商部门。

  (福州日报记者 程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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