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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军:检察官当上“调解王”
2012-05-15 21:05:01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他不是人民调解员,也不是法院法官,却被称为“调解王”。他叫郑军,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2010年以来,他主持调解的20多起案件成功率达90%。

  15日上午,记者到鼓楼区检察院采访郑军,恰好碰到一起伤害案件中当事人小徐的父亲。他特意来到检察院,感谢郑军通过调解使小徐改过自新。

  原来,几个月前,因同学与骑车的小黄发生碰撞,刚满18岁的小徐将小黄手臂打伤,对方要求赔偿2万元。

  案件到了郑军手里。讯问时小徐总是低着头,直到最后,他才抬起头问:“会判很久吗?我还能见到我爸妈吗?”就是这个小小的问题,让郑军意识到,这个男孩在缺少关爱的家庭中成长,社交时有自卑又对抗的心理。郑军还了解到,小徐是个“留守孩子”,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小徐还是名在校生,一旦起诉判刑,他的一生都会改变。郑军因此决定,争取让双方达成谅解,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随后,郑军带着小徐和他的父亲多次上门向小黄道歉,希望他能原谅小徐。郑军还找到学校,希望能保留小徐学籍,让他继续求学。最后,小黄谅解了小徐,要求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并只要求赔偿5500元钱。

  5500元前,对家境不佳的徐家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为让小徐早日回到学校,郑军主动垫付了2000元。郑军用自己的行为,让小徐感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在不诉听证会结束时,小徐留着泪说:“我错了,谢谢检察官郑军。”现在,小徐已从学校毕业,走上社会,开始工作。

  “案件的调解工作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技巧,在情、理、法的相互交融影响中,打开双方的心结,找准调解的突破口。对于案件的当事人来说,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打官司,一旦到了法院,事情必然复杂化。”为此,郑军使出浑身解数,尽量帮助当事人调解。

  今年年初,郑军碰上一个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已达成协议,却在受害人家庭内部因赔偿款如何分割出现矛盾,使得达成的协议濒临破裂。离结案期限越来越近,郑军多次和被害人家属沟通,但是被害人家属因为内部矛盾引发对郑军调解的不信任。郑军在苦思冥想之下,启动了人民调解与附条件不起诉联动机制,这也是鼓楼区检察院首次启动这项联动机制。最后,他促使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调解成功。

  调解难,调解一个案件动辄两三个月,工作量几倍于案件审查起诉。即便如此,郑军还是认为:“案件有限情无限,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我最希望做到的。”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通讯员 沈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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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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