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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企业访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郑湘国
2010-10-18 20:43:2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编者按: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凝聚劳动关系双方力量、推动福州跨越发展的良好平台。目前,全市创建和谐企业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为宣传和谐企业理念,推动和谐企业建设,选树和谐企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动员全市职工在推动和谐企业建设中建功立业,从今天起,本报将与福州市总工会联合开设“创建和谐企业,服务跨越发展”专栏。

  3年内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建和谐企业

  ——访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郑湘国

  福州新闻网讯 企业确定工资标准要与职工民主选举的代表协商,涉及职工权益的经营事项要向职工公布,企业是否和谐以职工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今年初以来,我市全面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环境关系、社会关系的和谐,实现企业与职工、与环境、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有哪些具体内容,要达到什么目标?昨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郑湘国。

  三位一体的企业和谐

  根据《福州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和谐企业包括劳动关系、环境关系、社会关系3个方面的和谐。郑湘国表示,“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就是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实施节能减耗,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职工、与环境、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在劳动关系方面,工资是职工最关心的问题。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和谐企业为平台,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抓手,保障职工根本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根据《方案》,企业除认真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外,还需改善职工作业条件、重视职工生活设施建设、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劳动关系预警、调解机制,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

【责任编辑:王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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