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长乐男子金某河酒醉后驾驶摩托车撞上马路护栏,交巡警赶到后,他借酒劲挥拳打伤一位民警。日前,长乐市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金某河10个月有期徒刑。
去年12月13日晚,金某河醉酒驾驶摩托车,行至长乐市西洋南路八一幼儿园附近时,一头撞到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人车均侧翻在地。
接到报警后,两位交巡警赶到事故现场。民警闻到金某河酒气很重,而且他无法出示摩托车驾驶证,遂决定将其带到派出所处理。但金某河借着酒劲谩骂民警,被带上警车后还挥拳袭警,将一名陈姓民警的眼眶打裂。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林院生 周国勇)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