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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长乐籍男子马某,既无资金实力,又无正规公司作担保,竟“大包大揽”为需要巨额注册资本的空壳公司伪造现金解款单及验资材料,先后帮助3家虚拟注册资本取得公司工商登记,获取不义之财51万元。日前,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对马某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罚金。 马某一直梦想着一夜暴富,经过对市场“调研”,他瞄上了专门帮助空壳公司“注巨资”进行工商登记的行当,从中收取巨额“手续费”。 2006年4月,有人欲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空壳”担保有限公司,经人介绍找到了马某。马某随后相继伪造了某担保有限公司人民币5000万元的现金解款单及验资材料,从中获得了35万元“手续费”。 同年5月,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为使该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元虚假增资到2000万元,找到马某。马某很快伪造了该公司1950万元的现金解款单及验资材料,致使该公司取得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工商登记,马某亦从中获取16万元“报酬”。 事隔2月,阮某欲成立注册资本10800万元担保公司,在注册资金无法到位的情况下,找到马某。马某很快伪造了6张金额合计为10800万元的现金解款单及验资材料。省工商局在审查中发现这6张现金解款单系伪造。由此,马某东窗事发。 2006年9月1日,马某被福州警方擒获,虚报注册资本的刘某等相继落网。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通讯员 强振超 陈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