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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19日,永泰县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了不起诉处理。检察官运用刑事和解政策,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的刑事和解,化解了兄弟间多年的积怨。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犯小儿麻痹症,至今未婚,只收养了一个女儿,因没有固定收入,家庭负担比较重。由于张某母亲一直与其共同生活,给他造成了更大的生活负担,并时常因此事与大哥大嫂争吵。2007年12月12日晚8时许,张某酒后驾车摔倒,认为是前几天被其嫂子咒骂造成,于是到家后就谩骂嫂子。张某的哥哥听到后,甩了张某一巴掌。恼羞成怒的张某从地上爬起来后,抽出半把剪刀刺向哥哥,致其胸部轻伤。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案由后,多次对双方进行思想教育,让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让被害人明白要尽到做子女的义务。最后,检察官终于化解兄弟之间的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福州日报记者 林少瑾 通讯员 林冉 肖林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