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11月8日是我市每年一次的全市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日,当天我市将举办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11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组织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具体咨询点如下:
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点,地点在台江区广达路51号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联系电话83360001;
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点,地点在东街口大洋百货广场,联系电话87549694;
台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点,地点在台江区苍霞社区,联系电话83265442;
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点,地点在鼓山镇茶会社区,联系电话83640148;
仓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点,地点在六一南路汇达广场,联系电话83471148;
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点,地点在马尾步行街,联系电话83681438。
此外,11月6日至8日,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也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届时,农民工可凭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会会员证申领农民工法律援助证。农民工凭法律援助证,可直接向当地司法部门或工会组织申请法律援助,无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等证明材料或通过其他审批手续,各地司法部门和工会组织将为提出申请的农民工提供调解纠纷、指派专业律师等援助服务。
(福州晚报记者 赵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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