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的5月22日至25日、11月20日至23日向所在设区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申请办理领取《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和《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 考生需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www.ec.org.cn)下载空白申请表,用A4纸打印,填写规范并附上相关课程合格证(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而后,考生将申请材料交设区市自考办,设区市自考办审核后在复印件签名并加盖公章,证书原件退还考生;“试点专业”的考生将材料交主考学校,由主考学校审核后在复印件签名并加盖公章,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据悉,职业证书将由全国考办打印并通过省自考办颁发。届时,省自考办将证书下发各设区市自考办、自学指导中心,考生可按时到各设区市自考办、主考学校领取。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