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两违”治理显成效 前3月完成过半年度任务
坂东镇内一违建被依法拆除。
福州新闻网3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木易/文 闽清县供图)新的一年,闽清县继续严抓“两违”整治工作。截至目前,该县“两违”处置面积达14.04万平方米,完成市里下达“两违”年度任务的52%。
闽清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初成立,在闽清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以查处新增“两违”和处置历史“两违”为抓手,共查处“两违”面积逾150万平方米,保质保量地完成历年“两违”综合治理工作。
深入16个乡镇
开展法规宣传
2017年11月24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部关于处置城乡违法建设的专门法律法规。《规定》共31条,分别对违法建设处置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城乡规划编制及建设许可、违法建设认定和分类、处置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责、处置程序、相关限制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对此,闽清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扬“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精神,抓住春节前后人流量大、乡镇文娱特色活动多等特点,定制“两违”治理宣传手册、抽纸、扇子等宣传品,积极部署16个乡镇“两违”办充分利用宣传车、LED显示屏、网络等各类媒介,深入农贸市场、小区、公园等人口密集处开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法规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还积极引导群众认识“两违”的危害性,营造人人参与、全民治违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违法必查、违法必罚”的思想意识。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的正确导向,从源头根治“两违”行为,促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健康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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