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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责任追究 重在做到失责必问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五抓五重”系列报道之三

2018-02-07 07:14:44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榕纪宣

  去年以来,按照省纪委常委会提出的履行监督责任“五抓五重”的要求,在抓责任追究上,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责必究、失责必问,强化政治问责,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紧抓主体责任“牛鼻子”

  倒逼一把手勇担当

  2017年,全市共有165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人,比增30.4%,通过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台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胡建文,办公室主任张婷因下属违纪问题被问责。经查……”今年1月9日,台江区卫计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通报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责典型问题。

  原来,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间,该中心发生2起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等违纪问题,2名工作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胡建文、张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责,就要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台江区的这一例子,是我市严肃党内问责的具体表现。

  2018年初,由市委常委带队的10个检查组,分别对8个县(市)区和32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根据市委授权,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委教育工委同步对其他15家市直部门、5家国资委出资的一级企业、3所市属高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

  与此同时,我市认真抓好2016年度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的整改落实,目前29个问题已基本完成,5项问责建议已全部落实,共实施问责11人,其中问责处级及以上干部7人,科级干部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1人。

  为促进省委、市委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我市先后组织2轮专项督查,派出9个督查组,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进行问责。责成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审核把关不严的2个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别作出说明;对抽查应知应会知识问答不全面的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或通报批评处理,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

  严查环保领域乱作为

  守护榕城绿水青山

  去年4月2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福建,开展环保督察。市纪委抓住督察契机组织召开各县(市)区监察局局长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保问责工作。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紧盯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严肃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对环保工作开展不力的重点地区、重点线索加强督促督办,对落实环保监管责任不力或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推动实施精准问责。”专题会议上,市纪委负责人强调。

  其后,在环保督察工作中,我市启动开展一线考核干部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组成8个考察组奔赴全市各地,采取深入查访、列席旁听、节点对账等方式,强化问题导向,重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实行蹲点考察。

  同时,市纪委成立问责工作小组,制定环境保护问题实施问责工作方案,突出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信访件及环保问题落实不力线索的梳理、核查,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党员干部失职失责行为。

  督察中,闽清县纪委环保问责小组发现塔庄镇林洞村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村党支部书记涂某某作为第一责任人被问责时懊悔不已:“闽清松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违法建设、生产期间被国土、林业等部门多次调查处罚,仍然能够恢复生产并继续污染环境,是我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及时严肃制止报告,教训极其深刻,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

  据悉,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福建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71名党员干部和10家单位进行问责,其中,问责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5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通过严肃问责,强有力地推动环境督察问题整改提速增效。

  维护群众利益不手软

  增强老百姓获得感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

  去年以来,市纪委围绕落实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开展“重中之重”项目督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专项督察,各县(市)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针对渣土管理乱象问题实施问责。市纪委对渣土监管单位市城管委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各县区纪委加大查处力度,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杨恭宝等一批县国土、规划、城管、林业等重点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及一批镇村干部,因在某工程渣土项目中监管不力,致使大量渣土被持续倾倒入闽江被相继问责。

  ——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进行问责。市纪委专门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领导干部存在五类干预司法公正行为的将被追责。其中,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举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制约与监督,为全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纪律保障。

  ——针对扶贫攻坚工作实施问责。市纪委实施项目化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举措、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监督不严、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市纪委将实施“一案双查四追责”,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有关地区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2017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8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75人,移送司法机关92人。

  2017年春节前,长乐航油管道安全隐患牵动着各级党员干部的心弦。市委领导批示要求:“安全隐患整改如未按期完成,立即启动问责。”随后,市纪委会同市委督查室,对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在一个月内,中航油公司长乐机场管道全面完成改线工程,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长乐人民群众过上了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问责追责不手软,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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