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年终农民工欠薪
省总工会发出首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2017-12-23 08:02:30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12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又将迎来工程款、工资款的结算高峰,农民工欠薪问题可能多发频发。根据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21日向全省各用人单位发出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据悉,这是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授牌后发出的第一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这份提示函就以下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避免承包人或其他人侵占;加强监管,确保劳务分包企业或服务承包人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倡导银行代发工资;主动接受、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监督管理;发生工资争议时,做到积极协商解决,主动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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