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拟提高
2017-11-21 07:17:53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11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提请昨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记者了解到,加大投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是草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生态公益林的所有者、经营者有权依法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应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结合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草案还对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予以规范,拟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的具体范围,同时对生态公益林调整审批也拟作规定,便于操作和方便群众。
【责任编辑:徐匆】
相关新闻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