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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发“双十一”消费警示:理性购物、科学消费、依法维权

2017-11-08 17:23:41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王礼林

  福州新闻网11月8日讯(记者 王礼林)又到一年一度网络电商“双十一”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市民究竟应如何避免及处理网购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问题?今天,省消委会正式发出“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要理性购物、科学消费、依法维权。

  据悉,为净化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网购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经营者有序竞争,7日下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省消委会召开全市主要电商企业集中约谈会。会上对电商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经营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要做到“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同时,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科学消费、依法维权。需谨防“促销”、“优惠”陷阱,希望广大消费者在查看页面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同时也要谨防部分商家随意扩大或缩小“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等使用范围,如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在付款前找商家确认清楚,避免因为误读而造成钱财的损失。

  需警惕“预付定金,暗藏猫腻”。当面对眼花缭乱的促销活动,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应保持理性,根据自身需要制定购物计划,认真研究今年“打折”规则;在购买商品前,应关注商品的价格变化,多渠道比较了解商品的价格情况,不要被明显的低价所误导,被虚假折扣迷惑;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充分了解定金膨胀金规则,谨慎下单,注意留存活动页面截图。

  要警惕“鱼目混珠”,谨防假冒伪劣产品。省消委会提醒:网购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度高、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高的正规电商平台。正规网站一般在主页下方会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ICP认证号及工商局网站上的“红盾”标志。同时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交易量大、信用等级和评价较高的大型购物网站。切勿随意点击网站链接及广告。

  要慎重付款,要警惕冒充“客服”,谨防网上“钓鱼”。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支付时应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货到付款,避免私下交易;不要随意向陌生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等私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银行卡被盗刷,短信验证码告知他人;若遇到电话、短信等形式接到的退款、网址链接、电话号码等内容要多方核实,谨防诈骗。

  要依法维权。由于双十一购物量较大,消费者在购物前应与商家就发货时间、退换货手续、费用等问题达成协议,并保留相关证据。要注意及时保留页面交易信息、双方聊天记录、物流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平台客服发起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者经营者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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