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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区连片旧屋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启动

涉及106个项目、2339万平方米旧房、92907户居民

2017-11-02 07:34:26  来源:福州新闻网

  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和安置型限价房用于安置

  城区旧屋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要求,各区尽快成立旧屋区改造领导小组,市区联动,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规划、建设、园林等市直相关部门要全面梳理、优化调整城区污水管网、市政道路、内河水系、公园绿化等建设计划,确保基础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和旧屋区(棚户区)改造统一规划,统一步调。同时,方案还配发了年度项目计划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旧改项目中,征迁群众的安置问题一直是各方关切的重点。安置方式创新是本次行动计划方案的一大亮点。据悉,在坚持原有政策框架的基础上,我市计划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安置型限价房政策,同时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加快筹集社会租赁住房,完善购房服务保障措施,并鼓励推行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促进旧改征迁工作顺利推进。其中,安置型限价房是我市探索创新安置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指的是按照商品房运作模式组织开发建设面向被征收人定向销售的限价商品房。

  力争明年底前

  全面解决安置欠账问题

  方案还提出拓展安置房源,力争2018年底前全面解决安置欠账问题,并确保新启动项目不出现逾期安置问题。为妥善解决旧改项目安置需求,我市将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一批安置房,并加大房源清理力度,盘活一批存量安置余房。同时,通过全面使用一批出让地竞配建余房,及适当统购、团购、预定一批合适的普通商品房作为安置房,进一步补充房源。为使安置房源能得到更好地使用,我市还将进一步规范城区安置房建设、调配、使用、结算、定价等管理机制,依规、合理、高效地进行安置房建设、调配和使用。

  旧改不仅是顺应民心的民生项目,也可以成为兼顾社会、经济效益的发展项目。方案提出,旧改项目可充分运用经营运作的理念,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可采取多个项目捆绑统筹运作,或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及交叉作业、滚动运作等模式,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落实好旧改项目资金。

福州城区连片旧屋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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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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