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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今进行 第2次志愿填报17日8时开始

2017-08-14 19:01:19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王礼林

  福州新闻网8月14日讯 (记者 王礼林)记者今天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类、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第1次、第2次征求志愿分别于8月14日、8月17日进行。拟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据了解,第1次征求志愿的具体填报时间为8月14日8时至8月14日18时止;第2次征求志愿的具体填报时间为8月17日8时至8月17日18时止。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就不能再进行填报志愿或修改志愿,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前应详细了解省招委会、省教育厅颁布的《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以免造成志愿填报失误。

  根据规定,高职(专科)批中,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其他省内高职院校(专业)可适当降分录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省内高职院校林业技术、木材加工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染整技术、针织技术和针织服装、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等14个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