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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实施情况

2017-08-03 07:21:30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8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还听取了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工作专题讲座。今日起,执法检查组将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是为表彰和鼓励在我市经济建设、对外交往和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其他市外人士,不定期授予。2013年1月1日,《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正式实施。据了解,条例施行以来我市共授予2批17人荣誉市民称号,分别是专家、学者、技术领军人才和高新企业管理人才。近年来,人社、外侨、商务、边防、海关等部门认真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提升荣誉市民的礼遇落实工作,激励了荣誉市民自觉为福州建设献计出力。

【责任编辑: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