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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新风 争做文明市民

《福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发布

2017-06-27 07:56:30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6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近日,市委文明委发布了《福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倡导每名市民践行文明行为,做文明有礼的福州人。

  今年4月起,我市开展“福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征集活动,共征集社会各界优秀作品189件。经过网络投票、评审评议等环节,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在汇集民智的基础上,邀请专家学者为制定规范建言献策,形成了《福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福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分为“五要”“五不”两部分,涵盖社会公德、言谈举止、交通文明等方面。“五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传统美德;“五不”针对我市较为突出的不文明现象,提出具体规范要求。

  市委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广泛开展市民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礼仪、守规范的热潮。希望广大市民对标行为规范,摒弃不文明行为,养成文明生活的好习惯,提升文明素养,争做文明市民。

  《福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全文如下:

五要

  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要诚实守信、与人为善;要孝老爱亲、家庭和睦;要遵守交规、文明出行;要志愿服务、共建福州。

五不

  不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侵损绿地、破坏环境;不粗言秽语、造谣传谣;不铺张浪费、大操大办。

【责任编辑:燕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