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朋友贩毒仍借钱给他 男子被晋安检察院批捕
2017-06-23 10:37:31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6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杨铭)张某某明知朋友谢某某购买毒品用于贩卖,仍出借1万元给谢某某。谢某某购买冰毒运到霞浦,被民警抓获。日前,晋安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捕张某某、谢某某、周某某、熊某某等人。
检方介绍,今年3月26日,谢某某通过电话谈妥,以每克65元的价格向周某某购买冰毒。张某某是谢某某的朋友,他明知谢某某购买毒品是用于贩卖,仍出借1万元给谢某某。谢某某自己出资1.05万元,将共计2.05万元通过转账形式付给周某某用于购买冰毒。
周某某在龙岩购买冰毒后与熊某某取得联系,让熊某某开车前往龙岩帮忙运输冰毒,并约定给熊某某2000元作为报酬。熊某某接完电话后,独自驾车从福州前往龙岩,从周某某那里取得一包毒品。
熊某某在明知周某某贩卖毒品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依然将毒品从龙岩运往福州,并将冰毒交给谢某某。谢某某取得毒品后,与张某某一起前往霞浦。
3月28日,公安机关在霞浦抓获谢某某、张某某,当场查获三袋毒品,含袋子共计482.35克。后经鉴定,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检察官说法: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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